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充分發揮李夢陽文藝獎激勵和導向作用,不斷推進全市文藝事業繁榮發展,根據《慶陽市李夢陽文藝獎評獎辦法》規定,現將慶陽市第十四屆李夢陽文藝獎申報評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第十四屆李夢陽文藝獎作品申報時間為2025年4月8日至5月20日;各縣(區)委宣傳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完成材料初審、申請復審時間為5月21日至5月23日。市李夢陽文藝獎評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于5月下旬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6月份組織開展評選。
二、申報范圍、條件和獎項設置
(一)申報范圍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由我市專業或業余文藝團體、研究單位和在我市工作、生活的作者創作、生產的文學作品(包括長篇小說、中短篇小說集、文藝類叢書專著、報告文學集、詩歌集、散文集、文藝評論集)、影視劇(包括電影、電視劇、紀錄片、動畫片、廣播劇、微電影)、舞臺劇、書法、美術、音樂、舞蹈、攝影作品,以及具備參評條件的其他文藝作品,均可申報評選。
(二)參評條件
1.文學類作品。在國家批準的省級以上專業報刊、出版社以及網站正式刊發、出版的文學作品、文藝著作。
2.影視劇類作品。在國家批準的縣(區)級以上電臺、電視臺、影視機構正式播映的廣播劇、電視劇、電影及專題文藝作品。
3.舞臺劇類作品。由縣(區)以上宣傳文化部門批準,正式公開演出的各類舞臺劇作品。
4.音樂舞蹈類作品。由縣(區)以上宣傳文化部門批準,正式公開演出的音樂、舞蹈、民間文藝作品。
5.美術類作品。在省級以上展覽中獲獎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或在國展中展出的美術、書法、攝影作品。
(三)獎項設置
李夢陽文藝獎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具體等次和數量根據各門類申報作品質量和專家評審結果確定;評審結果在市級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果無異議,報市李夢陽文藝獎評獎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申報程序
縣(區)委宣傳部和市直有關單位組成作品申報聯合受理部門,負責申報材料征集和材料初審;市委宣傳部受理經縣(區)和市直有關單位初審、推薦參評的申報材料,負責材料復審。
縣(區)委宣傳部受理本縣(區)申報材料;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受理市直各單位、中省駐慶單位或個人申報材料;市教育局受理省屬高校及市直教育系統的申報材料;市文聯負責受理市級各文藝家協會所屬會員、業余和無固定工作單位文藝創作人員
的申報材料。每件申報作品只能向一個部門(單位)提交申報材料,多頭、多次申報的僅以一次申報對待。市委宣傳部不直接受理未經初審的申報材料。
縣(區)委宣傳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對照材料規格要求進行初審,初審結束,加注推薦意見、填報參評作品統計表,統一報送市委宣傳部進行復審和專家評審,所有申報材料均不退還。推薦報送時間為:5月21日上午:正寧縣、華池縣,下午:鎮原縣、環縣;5月22日上午:合水縣、慶城縣,下午:寧縣、西峰區;5月23日上午: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市教育局,下午:市文聯。
四、申報材料
每位作者同一個門類限報一項;合作作品,可共同申報,也可由作者之一單獨申報,單獨申報須提供共同作者意愿的證明材料;與外市作者合作的作品,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并提供合作作者授權書。著作權屬有爭議的作品,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所有申報作品須填寫《慶陽市第十四屆李夢陽文藝獎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一式5份,同時上報電子版;提交作者身份證明、藝術簡歷等資料一式5份。《申報表》須A4紙雙面打印,光盤(或U盤)上標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申報單位。已獲獎的申報作品,須同時提供參展(演、播)或獲獎憑證原件,原件查驗后當場退還。材料規格如下:
1.文學類作品。①在國家批準的正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出版物5冊(套);②作品出版情況(出版社、出版時間、發行量、再版情況、社會反響等)或發表情況(刊物名稱、發表時間、轉載情況、社會反響等)說明;③在國家批準的省級以上正規網站刊發的作品,須提供刊發證明及相關圖文資料一式5份。
2.影視劇類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盤一套);②作品梗概、文字腳本及播映情況說明(播映時間、場次、投入、收益、社會反響等);③由主管部門出具的發行、播放、收入證明等。
3.舞臺劇類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盤一套),附文字腳本打印稿5份;②演出情況說明(演出時間、地點、場次、投入、收益、社會反響等);③由主管部門出具的演出場次、收入證明等。
4.書法類作品。①作品參展圖冊或作品10寸照片一式5份;按一作品一冊(片)分類排序編號;②作品文字說明、展覽及專業報刊刊發情況介紹(主辦單位、報刊名稱、展覽時間、社會評價等)一式5份;③省級獲獎或國展入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5份。
5.美術類作品。①作品參展畫冊或作品10寸照片一式5份;按一作品一冊(片)分類排序編號;②省級獲獎或國展入展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5份;③作品主題立意、創作構思及其他有關情況說明(主辦單位、報刊名稱、展覽時間、社會評價等)一式5份。
6.音樂類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套(或U盤一套);②曲譜(歌曲和民族器樂作品為簡譜),作品文字說明和創作、制作、演出、播放情況(作品立意、表現手法及演出投入、受益、社會反響等)一式5份;③合作者的授權書及其他有關情況說明。
7.舞蹈類作品。①作品光碟一式5份(或U盤一套);②演出、播放情況證明(演出時間、地點、場次、投入、收益,社會反響等);③作品創作情況及其他有關情況說明。
8.攝影類作品。①10寸樣片5張;②省級獲獎或國展展出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5份;③創作情況及其他有關情況說明。
五、評選規定
1.李夢陽文藝獎評審工作根據《慶陽市李夢陽文藝獎評獎辦法》相關規定組織開展。評審小組成員從全市文藝人才專家庫隨機抽取。評獎工作嚴格落實公平、公開、公正和評審回避制度。
2.評審采取專家個人審閱、集體評議的方式進行,評獎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評審小組提交的評審結果進行審核,組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經市評獎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表彰獎勵。
3.參評單位、個人應按通知要求如實提供申報信息,不得弄虛作假。不實和違規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評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撤銷所獲獎項、罰沒獎金等處罰。
六、聯系方式
西峰區地址:西峰區九龍路28號區委南樓241室,郵編:745000,聯系人:任家瑤,聯系電話:0934-8213664;
慶城縣地址:慶城縣安化路1號慶城縣委縣政府統辦樓605室,郵編:745100,聯系人:侯菲、趙梓伊,聯系電話:0934-3222230;
寧縣地址:寧縣寧州一路7號寧縣新區集中辦公區1號樓1014室,郵編:745200,聯系人:彌亞娟,聯系電話:0934-6622514;
鎮原縣地址:鎮原縣城關鎮原州中路33號縣委328室,郵編:744500,聯系人:賀潤平,聯系電話:0934-7121328;
環縣地址:環縣環州路41號縣委后樓211室,郵編:745700,聯系人:葉紅艷,聯系電話:0934-4421446;
華池縣地址:華池縣柔遠鎮中街6號縣委統辦樓102室,郵編:745600,聯系人:高慶國,聯系電話:0934-5121151;
合水縣地址:合水縣古象西路黨政統辦樓702室,郵編:745400,聯系人:張關宏,聯系電話:0934-5521377;
正寧縣地址:正寧縣城西街10號縣委122、101室,郵編:745300,聯系人:張娟、燕超,聯系電話:0934-6121212;
市文聯地址:西峰區長慶大道164號(三號統辦樓)718室,郵編:745000,聯系人:李強濟,聯系電話:0934-8665523;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地址:西峰區長慶大道164號(三號統辦樓)904室,郵編:745000,聯系人:馮薪蓉;聯系電話:0934-8213318;
市教育局地址:西峰區董志塬大道76號辦公樓515室,郵編:745000,聯系人:申正罡,聯系電話:0934-8685078;
市委宣傳部聯系人:文化藝術和電影科李玟潼,聯系電話:0934-8215736。
中共慶陽市委宣傳部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