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網訊(通訊員黃建國)“五樓住戶水管破裂,把我房子淹壞了,他要賠償我的損失。”“我們去現場看了,是管道井里水管破了,管道井只有物業才有鑰匙”……2024年11月某天,鎮原縣孟壩鎮社區會議室里,法官余浩軍和社區干部一道,合力調解一起相鄰損害糾紛。經過一番勸解,物業公司同意賠償四樓住戶趙某的相關損失。趁著雙方關系緩和的勁兒,余浩軍趁熱打鐵,又捎帶解決了趙某與物業公司之間潛在的物業費紛爭。
這是鎮原縣人民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依托法官聯絡點推動審判資源下沉,積極參與基層治理的一個縮影。
面對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如何構建源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新機制,更好地服務鄉村振興?面對這一命題,鎮原縣人民法院堅持將非訴訟糾紛調解機制挺在前,以創建“楓橋式法庭”活動為載體,于2024年10月在全縣各鄉鎮相繼建成法官聯絡點,從“治已病”到“治未病”,推動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導和疏導端用力,促進矛盾糾紛源頭預防、訴前化解、關口把控。
“張家與李家由于莊基地界問題,鬧得很不愉快;劉某、王某夫妻倆因家務瑣事發生矛盾,嚷著要離婚……,在村里像這樣家長里短的小矛盾有很多,如果處理不好,小矛盾就會變成大隱患。”武溝鄉馮儉村黨支部書記王月芳說,“如今,鄉上有了法官聯絡點,可以就近協助處理各種矛盾,大家心里都踏實了。”
在法官聯絡點設立之初,鎮原縣人民法院就明確要求,要“坐”到群眾板凳上,“想”到群眾心坎里,“干”到群眾家門口,為群眾提供暖心司法服務,讓群眾近距離感受法治力量和司法溫度。
“相關法律我了解的不太透徹,稀里糊涂給別人擔保,聽法官這么一講,同意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中,身為擔保人的曹某,被缺席判決承擔連帶責任后,直言對判決結果不認可。
案件移交執行之前,法官李聰聰專程來到上肖鎮法官聯絡點,耐心向曹某釋法說理,并建議其還錢后可向借款人追償。曹某當場歸還原告資金3萬元。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鎮原縣人民法院法官聯絡點的設立,在鎮、村與法院、法庭之間搭建起溝通合作橋梁,由法官、法官助理深入村組就近就地指導人民調解、推動訴調對接、開展法律咨詢、聯絡代表委員等,進一步打通司法為民“神經末梢”,打造守護群眾安寧的“前沿哨所”。
自各法官聯絡點建成以來,鎮原縣已累計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開展調解工作32次,調解成功19件,培訓人民調解員34人次,開展法治宣傳9場(次)、受益群眾1200余人次,辦理訴前調解案件14件,巡回審理案件59件,開展判后答疑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