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網訊(通訊員 黃建國)去年以來,鎮原縣人民法院堅持“如為我執”理念,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韌勁,將法律的“剛性”和文明執行的“柔性”有機結合,因案施策尋找執行“最優解”,讓更多“紙上數字”變成“真金白銀”。截至去年10月,鎮原縣人民法院執結各類案件1444件,執行到位金額7107.5萬元,執行到位率、執行完畢率等排名居全市前列。
成績的背后,有著怎樣的努力?透過幾個案件,或許可以了解該院的做法與成效。
以物抵債,巧解財產變現難題
“這么久了,還是賣不出去,我同意法官的提議,將房產抵頂給申請人?!?/p>
“經過考慮,我愿意接收這套房子,至于多出來的差價,我會補償給被執行人?!?/p>
張某因工程需要向杜某借款,后遲遲不還,法院判決張某償還杜某29萬余元。判決生效后,張某仍未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義務。杜某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法官依法劃撥張某銀行存款1.5萬元,并查得其在縣城某小區有房產1套??紤]到張某經濟狀況欠佳,無力歸還杜某借款,鎮原縣人民法院委托專業機構對其房產進行價格評估,并啟動司法拍賣程序。然而,兩次拍賣均因無人問津而流拍。
由于案涉房產難以變現,眼看執行工作陷入僵局,執行法官適時調整思路,擬通過以物抵債的方式破題。
在法官的調解下,杜某同意以第二次流拍價格45萬元接手該房產。達成執行和解后,張某主動騰退房屋,并協助對方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等。杜某亦將房屋抵債后的差價16萬余元打入法院執行專戶。
至此,該起民間借貸案件順利執結。
強制搜查,讓隱匿財產無所遁形
“你不是說沒錢嗎,微信記錄里咋會有大額轉賬?”
“我錯了,我不該抱有僥幸心理,這就想辦法履行!”
被執行人馬某涉及一起勞務糾紛案,被法院判決支付申請人張某等幾名農民工勞務費8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多次聯系馬某,馬某數次承諾到庭執行案件但均爽約。
2024年中秋節期間,經過縝密調查,得知馬某在家忙著秋收,執行法官上門將其傳喚到法院。
面對法官的釋法說理和疏導勸解,馬某一味哭窮賣慘,訴說發包方未能結清工程尾款,自己實在沒錢給付勞務費。
見此情形,結合已掌握的馬某財產線索,執行法官果斷出示搜查令。通過對馬某微信賬單查驗取證,發現其在一周內有幾筆累計數萬元轉賬記錄。種種跡象表明,馬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執行法官嚴厲批評了馬某的拒執行為,決定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冰涼的手銬讓馬某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懊悔不已的馬某,急忙聯系家人來到法院,當場將5萬元付給申請人,并表示剩余3萬元將在一個月內清訖。
“放水養魚”,善意執行實現雙贏
“請法官和銀行方面協調一下,我們愿分期償還貸款?!?/p>
“為了體現誠意,我們可用廠房作抵押。”
鎮原某銀行與慶陽某公司金融借款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后,慶陽某公司仍未履行還款義務。鎮原某銀行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該執行案件立案后,執行法官經查控,未發現慶陽某公司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于是依法凍結該公司對公賬戶。這下慶陽某公司負責人坐不住了,急忙趕到法院,表示賬戶被凍結影響了公司正常業務開展,請求執行法官解除凍結,公司愿積極履行法院判決。
一邊是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需要兌現,一邊是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不能受到影響,面對“兩難”局面,如何找準雙方的利益平衡點?
執行法官實地考察慶陽某公司生產經營狀況后,從案件實際出發,摒棄機械執法,提出“放水-養魚-經營-清償”執行策略。如此,企業得到了喘息之機,既能正常運營,又能逐步清償債務,而銀行的債權也能得到充分保障。
本著“竭澤而漁”不如“放水養魚”的思路,執行法官多方促使鎮原某銀行和慶陽某公司就分期還款事宜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在征得鎮原某銀行同意后,執行法官解除了對慶陽某公司賬戶的凍結。
“執”解民憂,“行”在路上。鎮原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創新執行手段、用好強制措施、堅持文明善意,全面提升執行效能、規范執行水平,全力提升每起案件辦理的精度、速度與溫度,讓公平正義在“最后一公里”觸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