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網訊 (慶陽融媒記者南力 通訊員王穎)日前,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慶陽市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圍繞市委、市政府構建“三元雙向”循環農業發展格局、創建國家農業綠色發展先行區的總體部署,健全職責清晰、各負其責、合力推進的鄉村振興責任體系,形成黨委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統籌協調的農村工作領導體制,壓實市、縣、鄉、村四級書記抓促責任,推動我市由傳統農業大市加快向現代農業強市邁進。
《慶陽市鄉村振興責任制實施細則》共7章27條,主要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市級部門的具體責任和社會動員、考核監督等內容。同時提出,全面實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考核、鄉村振興工作報告、鄉村振興年度督查、鄉村振興實時監督、鄉村振興統計評估5項制度,對落實鄉村振興責任到位、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個人,以適當方式予以表彰激勵;對在鄉村振興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法依規進行追責問責;對鄉村振興工作中履職不力、工作滯后的,通過常態化約談等方式倒逼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