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我們從全市化解國有土地上已售城鎮住宅歷史遺留“登記難”問題工作中發現,因為部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代收占有業主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拒不退還,嚴重影響了化解工作的進展,給群眾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帶來了困難。這種行為不是一個合格的企業應有的樣子,也與企業家精神中的誠信守法要求背道而馳。
誠信經營是企業的立身之本,守法經營是底線之規。“民無信則不立,商無信則不興”。經商辦企業,無論何種情況下,誠信守法都是必須堅持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也是企業長足發展、贏得口碑的金字招牌。企業不講誠信、不守法律,或許可憑一時僥幸獲得短期利益,但絕不可能獲得長久發展,甚至還要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我市在化解“登記難”工作中,就將存在違法違規建設或交房、套取騙取貸款、違法轉移資金等突出問題的房地產開發領域失信企業列入了“黑榜”,這些企業和失信被執行人受到了應有的懲戒。
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誠信守法也應成為企業發展的新常態。只有誠實守信,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得人民的信任,受到社會的認可。新時代的企業家,要想把企業做大做強、做長做久,就一定要弘揚和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企業家精神”,做誠信守法的表率,用心呵護良好的市場環境。各有關部門也要健全違法失信懲戒機制,對企業違法亂紀行為堅決查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促使各類經營主體誠實守信和遵紀守法。我們唯有以誠相待、以信為重,使誠信成為所有企業家的價值追求和發展理念,才能不斷推動企業發展壯大和社會發展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