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網訊(記者 高于婷)?? 近日,有網友在本報微信公眾平臺留言反映,他在開車經過西峰城區岐黃大道南延伸段的“彩虹橋”時,看到有貨車禁行的標識,該網友很疑惑:“大貨車載重量大,可能會對橋梁造成損傷,那么小貨車相對載重量小,應該不會有什么影響。該橋是最便捷的一條路,周邊的其他道路都又繞又遠。到底哪些車禁行,哪些車可以通行,我想要獲知關于‘彩虹橋’路段最全面具體的禁行規定。”
????針對這位網友反映的問題,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隊進行了答復。據西峰交警大隊的工作人員介紹,“彩虹橋”工程于2015年10月8日正式通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等規定,結合該路段道路實際情況,西峰交警大隊于2015年10月15日發布“彩虹橋”、世紀大道延伸段路段限速和禁止通行公告。公告中明確:“‘彩虹橋’全段限速40km/h,世紀大道延伸段限速從原來的60km/h調整為40km/h,并且‘彩虹橋’全段禁止大型貨車、拖拉機、農用車通行”。
????記者了解到,“彩虹橋”限制大型貨車、拖拉機和農用車,是因為以上車輛載貨通行容易造成貨物掉落、遺灑和飄散,導致交通事故頻發,同時對橋梁自身安全造成損壞。藍牌載貨汽車車長小于6米且總質量小于4.5噸,只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都可以通行。“彩虹橋”路段設有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對違反通行的大貨車,依照相關規定,扣除3分,處200元罰款。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注意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