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網訊(記者 高于婷)??? 日前,有網友通過隴東報微信公眾平臺向本報反映,他在行車過程中,路遇一名司機把連湯帶水的垃圾從車窗拋到了街道上,這種不文明行為不僅破壞了市容市貌,還嚴重影響了其他車輛的行車安全。
????據該網友講述,他早晨開車送孩子去上學,他在最左側的車道行駛,剛過慶陽四中十字,只見他右前方的一輛白色車車窗降下,一包殘湯剩飯就扔了出來,“因為離得比較近,突然扔出垃圾,把我嚇了一跳,本能地把方向盤往左擺了一下。”該網友表示,幸好離得遠,沒有砸到車上。這種行為實在太不文明了,難道就不能等到下車后,再把垃圾扔到垃圾箱里嗎?
????記者從慶陽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隊了解到,依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
????車窗拋灑雜物雖然只是一個小動作,是一瞬間的行為,但該行為卻危害著人身和公共安全。不僅污染城市環境、增加環衛工工作量,還給道路上行駛的其他車輛特別是后方車輛造成安全隱患。
????交警提醒,作為駕駛員,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和文明意識,養成良好的行車習慣,不要貪圖個人一時之便,做出影響交通安全、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不文明行為和危險行為。雖然扔出來的東西較小,但因為是在行車過程中,如果車速過高,拋灑出來的雜物就可能會砸到其他車輛,導致事故的發生。
????在此還要提醒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社會文明公德,文明出行、安全上路,尊重環衛工人的勞動成果,與身邊的朋友互相監督,文明乘車,及時勸阻、制止不文明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