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4年11月16日下午,陜甘寧邊區文教大會正在舉行隆重的頒獎儀式,千余人的會場上洋溢著熱烈的氣氛。當19名特等英雄在雷鳴般的掌聲中登上主席臺領獎時,一張由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李鼎銘簽署的“新秧歌運動的旗幟”的獎狀,頒發給一位中年農民。他,就是有名的南倉社火領頭人劉志仁。
一個普通的農民,能夠享受到這樣高的榮譽,是與他為新秧歌運動所做的貢獻分不開的。對此,周揚在這次大會的總結報告中作了充分評價:“劉志仁從1937年鬧新秧歌直到現在,他是第一個把秧歌與革命結合起來的人;他在藝術上是有創造性的,他把秧歌與跑故事結合成為秧歌劇,他的創作態度,處處以適合群眾要求,群眾樂于接受為標準。他的社火內部是民主的,對外關系是團結的。”在劉志仁的家鄉,也流傳著這樣一首歌謠:
南倉社火耍的紅,
區里縣里真有名。
里頭有個劉志仁,
離了劉志仁,
新故事就耍不成。
劉志仁于1910年正月生于寧縣南倉村的一個農民家庭,少年時上過4年私塾和3個月國語學校。這里是一個經濟、文化都十分落后地區,農民中絕大多數是文盲,沒有閱讀能力,唯有戲劇與社火能夠廣泛直接的為他們所接受。因而,農閑時節排演社火便成了當地農村的主要文娛活動。特別是春節過后,各村都演社火,十分熱鬧。劉志仁從小受到熏陶,一有演出,總要跑去觀看。后來又直接扮演角色,學會了不少民間曲調,掌握了許多表演技巧。
早在1931年春季,劉志丹、謝子長率領的紅軍游擊隊就在寧縣東區一帶開展活動,宣傳革命道理,使劉志仁對紅軍和革命有了初步認識。1936年春節前,國民黨的一股部隊在南倉附近催糧要草,遭到紅軍游擊隊的打擊。戰斗中,一名紅軍戰士受傷。在敵人追兵逼近的緊急關頭,碰上了正在排練社火的劉志仁、宋應歧,張彥同等人。他們趕緊把這位戰士轉移到一個隱蔽的山洞里,躲過了敵人的搜查。為了不走漏風聲,劉志仁把所有知情者召集到一起,相約不準告密。在他們的精心護理下,這位戰士安全的養好了傷,返回部隊。通過這件事,使南倉社火隊產生了一個很大的轉變,成了一個團結的集體。不久,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形成,寧縣國共兩黨進行紅、白區域劃界時,南倉群眾在劉志仁的宣傳鼓動下,一致要求將南倉劃入紅區,得到了政府的批準。從此,南倉村成了新寧縣的一個行政村,劉志仁被群眾選為首任村長。
邊區的新生活給劉志仁的社火創作增添了新鮮的內容,但他認為舊的形式不能滿足表現新的內容需要,應該突破它的約束,用新的形式來代替。當時普遍流行的社火形式,是秧歌和跑故事。但所謂的秧歌,是由表演者按一定的鑼鼓節拍扭舞步,只不過是由一個人逢場作戲的編幾句祝福吉慶的順口溜,博觀眾一笑。跑故事則是扮成舊戲里的一個場面,在地上或騎在馬上表演,但都不唱,只能增添些熱鬧氣氛,沒有實際教育意義。劉志仁在舊形式的基礎上作了大膽創新,他把秧歌(唱的)與故事(舞的)結合起來,形成秧歌劇。表演時又說又唱,載歌載舞,生動活潑,富于表現力,又有故事情節,短小精悍,很受農民歡迎。
在內容上,劉志仁采取利用、改造、逐漸以新代舊的方法,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傳統曲調如“珍珠倒卷簾”、“張生戲鶯鶯”、“繡荷包”、“騎白馬掛洋槍”等現成曲調,填寫新的歌詞,表現新的社會生活和新的思想感情。1937年,劉志仁編排的《張九才造反》演出后,群眾當場給他披紅戴花。劇中所表現的情節都是當地群眾親歷過的事實,劇中人物大都是當地的軍閥、土匪、貪官、污吏。群眾對這些人的痛恨之情都在劇中唱出來了,因而很受歡迎。此后的幾年中,新秧歌的數量逐年增加,內容也更加豐富多彩,除反映群眾生活外,還配合宣傳邊區政府的各項政策和號召。1939年演出的有《新開荒》、《新小放牛》、《九一八》、《蘆溝橋》。1940年演出的有《新階段》,《自衛軍受訓》,《救國公糧》、《新十繡》。1941年演出的有《反對摩擦》、《保衛邊區》。《繳公務》、《新三恨》、《邊區好政府》、《十二月忙》、《改造二流子》等。1945年演出《減租》時,還動員了本村一個地主扮演劇中的地主角色,佃戶也由真正的佃戶扮演,表現的又是當地的真情實事,更受群眾歡迎。認為“只要看了南倉的新秧歌,年就過美啦。”紛紛“下貼子”,請他們去演出。解放后,他又創作了反映抗美援朝、互助合作等內容的秧歌劇,其思想性,藝術性又有了新的提高。在所有這些秧歌的創作、演出過程中,劉志仁堅持歌詞通俗流暢、以群眾樂于接受為原則。劇中出現的人名、地名都是群眾所熟悉的,聽起來非常親切,無不充滿濃郁的鄉土氣息。盡管劇情都十分簡單,卻演得生動活潑,富有情趣,給人煥然一新的印象。
劉志仁在不斷提高秧歌劇思想、藝術水平的同時,還十分注重對演員的教育,使南倉社火隊由過去一個純粹的娛樂班子轉變成一個團結、民主、革命的團體。過去演社火,每家都要來人參加,否則就要罰出燈油。并且演的時間過長,就會影響生產,群眾很不滿意。劉志仁聽取大家的意見,取消了罰油陋規,代之以請假制度,這樣就使耍社火成了大家自愿的業余文化娛樂活動。過去各村匯演社火時,互相爭強斗勝,演出的節目一家壓一家。如一家演“呂布戲貂蟬”,另一家就演“三英戰呂布”,常常引起斗毆,甚至發生傷亡事故。1941年新寧縣舉行社火競賽,對南倉的社火評價最高,另一村心中不服,便準備找岔子打架。劉志仁察覺后,主動帶隊退出場子,演起新秧歌。結果吸引了全部觀眾,大家一致稱贊“南倉社火耍的好,舊社火說什么也比不上。”他還經常帶隊去國統區演出,使那里的群眾對邊區有了認識,并且送自己的子弟到南倉上學。參加鬧社火的人也都很團結,平時在一起排練演出,農忙季節又在一起互助生產。他們還先后開墾荒地40多畝,用其收入解決演出費用。經過幾年的努力,劉志仁領導的社火隊由十幾人發展到60多人,全村50多戶的青壯年及兒童幾乎全部參加。有益的娛樂活動吸引了他們,消除了村里的抽煙、酗酒、賭博,迷信、打架等不良現象,激發了群眾熱愛邊區、熱愛生產的感情。南倉村也一直是執行政策,開展生產、衛生、擁軍優屬等活動的模范村。
1942年,劉志仁光榮地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從此他的創作熱情和革命干勁更加高漲,自覺地用自己的才能為邊區的建設服務,凡是他為之歌唱的事情,自己首先熱心參加。
劉志仁為邊區新秧歌運動所作出的貢獻,受到了黨和人民的高度重視。1944年10月,他出席了陜甘寧邊區的文教大會,與馬健翎、楊醉鄉一起獲得特等藝術獎,被譽為“新秧歌運動的旗幟”,受到了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等中央領導人的親切接見。毛澤東主席還給他贈送了一條毛毯 ,作為鼓勵。《解放日報》大篇幅地介紹了劉志仁的成績和經驗;周揚在講話中稱“劉志仁和他的南倉社火,堪稱新秧歌運動的先驅和模范”。認為“這種新的劉志仁式的秧歌值得提倡。”對此,劉志仁并沒有陶醉,而是希望能在延安“多學一些本領帶回去,把全新寧縣的社火都轉變成新的”。會議期間,他與其他藝術家一起交流經驗,切磋技藝;與魯藝戲劇音樂系的師生一起進行創作,研究劇本,排練演出,受到延安各界的好評。返回家鄉后,他的創作更加豐富。周揚、陸定一等同志十分關心他的創作,多次寫信給他,了解他的創作情況,寄送年畫和魯藝工作團編的秧歌劇本,征求他的意見,鼓勵他創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并在延安聯系了最好的醫生,讓他送老婆來治病,給予了深切的關懷和溫暖。1945年1月在延安召開的邊區群英大會上,他再次被選為英雄,受到獎勵。
全國解放后,劉志仁長期擔任鄉、村基層干部,多次當選為縣、省黨代表和人民代表。勞動之余,劉志仁繼續編寫歌謠,歌頌黨的領導和幸福生活。十年動亂中,劉志仁被加上種種罪名,慘遭迫害,于1970年11月20日含冤去世,使這位深受老區人民愛戴的群眾藝術家過早地離開了人世。1978年,劉志仁的冤案得到平反昭雪。如今,他的名字和做他所創作的秧歌仍在民間廣泛流傳。(馬興文)